关于我们
嘉兴市救助管理站 是嘉兴市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年8月1日,地址:南湖区、大桥镇、十八里西街661号,建筑面积为2506平方米,总床位120张。2006年12月, “嘉兴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成立,实行一套班子,二块牌子的管理模式。本站现有在编干部职工总人数11名,其中党员人数6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名。
主要职能
嘉兴市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细则》对在嘉兴市区范围内生活无着并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即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依法实施救助管理;对城市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
指导/目标/原则/宗旨
自2003年8月开始实施新的救助管理办法以来,嘉兴市救助管理站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实施细则》,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工作总目标,着力于“营造家的感觉,建成爱的乐园”,实现工作方法、管理模式、服务方式的“三个转变”,以“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为原则,以 “上为政府解忧、下为百姓解难”为宗旨,在救助接待中热情细致,在服务管理上精益求精,对救助对象实行人性化救助,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服务质量,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嘉兴市救助管理站线路引导图
工作人员职业规范

一、 牢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坚持原则,按政策制度办事,克己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管理规范化,服务文明化,以有关救助管理政策为工作依据,做好本职,传递党和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爱。

四、遵纪守法,遵守站纪站规,团结同志。

五、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守则。

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坚持原则,规范管理,热情救助,文明服务。
3、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
4、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
5、不准敲诈、勒索、侵吞受助人员财物。
6、不准克扣受助人员生活供应品。
7、不准扣押受助人员证件、申诉、控告材料。
8、不准任用受助人员担任管理工作。
9、不准使用受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干私活。
10、不准调戏妇女。

工作人员职业规范
求助热线:0573-83010377 / 83966350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十八里西街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