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区)社工办、嘉兴经济开发区社发局、嘉兴港区社发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关于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刚刚出台的《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意见》(嘉委〔2010〕5号),明确了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定和评价制度的要求,同时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了对县(市、区)党政领导责任制考评体系和市级部门“五型机关”考核的内容。我市作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市,正在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但专业社会工作者十分缺乏,目前全市只有157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这与我市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试点工作不相适应,与建立初具规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任务目标也有差距。
开展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是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安排。今年是全国第三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为参加考试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这次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二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将在3月3日—17日进行,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各社工委成员单位、城乡社区等组织要认真总结2008年和2009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经验,采取文件、会议、网络、电话、书面告知等各种有效载体,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积极组织本部门、下属单位和系统、社会团体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民政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办函[2008]263号)精神,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工作。
三、其他事项。1、关于考前培训辅导。根据省民政厅的安排组织考前辅导,培训坚持自愿原则,费用视报名人数平均分摊按实收取,培训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2、关于教材征订。2010年新版教材可统一征订,也可本人征订或向新华书店购买,发行工作按照集体优先的原则进行。请各单位(考生)于3月19日前将需要参加培训、统一征订教材的人员名册和费用报市委社工办,逾期不再受理。(地点:市民政局403室,联系电话、传真:83958991,邮箱
jxswsgb@163.com)。3、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的培训考试,将安排在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