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社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关于要求做好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认真做好我市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部署,使社会工作第一次上升到全党决定的高度,为社会工作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人事部和民政部印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并由人事部、民政部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实施国家统一社会工作者考试制度,是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建设”总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社会建设的重大进步,有利于提高和保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对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都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今年是全国第二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为参加考试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这次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二、要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
2008年度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市有103名社会工作者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其中社会工作师13人、助理社会工作师90人),行业分布也仅局限于民政系统(民政91%、教育和卫生各1%、其他7%),这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关于“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今年市委工作要点指出的“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提高职业素养”的目标任务也有差距。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市委社工委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从事儿童、青少年、老年、妇女、残疾人、矫正、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家庭、学校、社区、医务、人口计生、新居民等社会工作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利用网络、电话、书面告知等各种有效载体,积极组织本部门、下属单位和各县(市、区)系统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加快建立。
全市民政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8]84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办函[2008]263号)精神,为民政事业单位以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关报名、学习时间、经费和工作保障与去年相同。
三、其他事项。1、有关考试时间和科目、报名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获得职业水平证书条件、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准考证下载打印及要求、考点设置、考试收费、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成绩公布等考务工作,按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关于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嘉考培[2009]4号)文件执行。2、考前辅导坚持自愿原则,由市委社工办根据省民政厅的安排组织考前辅导,培训费按每门200元收取(含中餐),住宿和晚餐费用按实计算;教材和辅导材料统一征订,也可本人征订或向新华书店购买,发行工作按照集体优先的原则进行。请各单位(考生)于3月16日前将需要参加培训、统一征订教材的人员名册和费用报市委社工办,逾期不再受理。(地点:市民政局409室,联系电话:83958690,邮箱jxswsgb@163.com)
附件:1、200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人员名册表,
2、2009年度社会工作师考试人员名册表。
中共嘉兴市委社会工作委员办公室
二ΟО九年二月十三日